【评论员 陈姜庆】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二十三个“法制宣传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目前,学校上下正在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制度自信、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新时代宪法文化在天职师大校园落地生根。
不断丰富知识普及的仪式表达,牢固树立宪法信仰
信仰是内心的认同,仪式是信仰的外在表达,也是最直观的知识普及方式。学校要在入学第一课、毕业最后一课、考试季、就业季等关键节点加强纪法教育。在每年12月4日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通过开展观看宪法宣誓仪式、规范升挂国旗仪式、全员奏唱国歌仪式等方式,将宪法的本质明示,使师生牢固树立宪法信仰,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心中的神圣感和敬畏感,获得信仰的力量,在普及知识的同时达到育人的效果,切实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不断强化理论阐释的内在情感,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情感认同在精神弘扬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我们要组织全校师生通过主题党团日、社会实践等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推动新时代宪法文化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我们在思政课和课程思政的教学中,要不断强化宪法蕴含的情感要素,重点讲明我国《宪法》第2条、第3条规定的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国家机构必须向人民负责的基本原则,引导青年学生进一步认识到我国《宪法》不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让宪法的温度内化到学生的情感价值中,使大学生不仅掌握宪法理论,明白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更要让大学生真正认识宪法的内在价值,弘扬宪法精神。
不断追求观念引导的知行合一,精心培育宪法价值观
观念是人们对事物主客观系统化认识的集合体,价值观念的改变必将带来行为习惯的改变。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并非一句口号,而应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我们要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质量。我们要用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持续组织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鼓励大学生广泛参与宪法实践,在大思政的框架内,支持校内社团举办以宪法实践为主题的辩论赛、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多样的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文化自信,践行宪法所倡导的价值观念。
宪法文化教育起始于宪法仪式的展示与表达,集中于确信情感的认同与信奉,达成于师生的价值维护与自觉行动,久远于宪法权利保障的深刻体验,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长期工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不断把天职师大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工作推向深入,在校园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弘扬宪法精神,用新时代宪法文化浸润师生心田,使广大师生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